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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没领结婚证。但有小孩。男方欠债。女方需要承担吗

离婚 2019-06-13 06: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不能证实该债务用于两人的共同生活支出,就不用担责。
  • 两人没领结婚证。但有小孩。男方欠债。女方不需要承担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没领结婚证都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就算有婚礼等形式也不是被认可的婚姻。所以这都只能算是婚前的财务,根本不是共同债务。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重婚了,不按时间定,只按事实定。因此如果双方中一方已经结婚的,该方可能构成重婚。
  • 一是有登记结婚;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稳定地同居生活;同时满足这两点可能涉嫌重婚。我国法律在1994年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如果在九四年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但是如果在九四年之后,由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则可能不会构成重婚。
  •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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