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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9月28日向公司口头提出离职,公司经理同意。但30号时人事部告诉我必须呆到十月底,不然得扣十月份工资,并且公司已经给我交了十月份五险一金,让我自己掏钱补给公司。我新找的公司要求我十月中旬就职。我的问题的是1、我必须呆到十月底吗?2、若提前走必须得给公司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吗?3、十月份的保险需要我自己交吗?4、我要是十月中旬走的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保险需要自己交?

其他 2017-10-09 14: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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