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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询问一公职人员伙同他弟弟白天上门市欧打致我老公轻伤(在欧打过程中我老公拿拖把棍将其头部打伤),走时并强行拿走平板价值3998的学习机一台,此案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7-10-10 1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涉嫌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强行拿走私人财产,触犯刑法规定,你可以报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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