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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主签了3年租期,这期间我装修花了6000元,现在他通知我要卖房,对赔偿问题谈不妥,说我讹人(我要求赔5000元)还说要告我,我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1-07-24 12: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买卖不破租赁
  • 租赁合同如果对于出租人违约没有明确约定时,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你也可以有权继续履行合同,可继续在承租房屋居住。
  • 首先你对房屋有优先购买权,其次即使房屋卖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新房主也要履行该租赁合同直至期满。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做出评价。
  • 如果解除合同,房主应当赔偿装修损失。
  • 买卖不破租赁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民法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无论房东将房子卖与何人,新房东均应当将房子租给你使用,直到租期届满。
  • 民法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无论房东将房子卖与何人,新房东均应当将房子租给你使用,直到租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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