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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小孩在学校里摔断腿住院半月,请问下有护工费,学生营养费吗?

其他 2017-10-14 0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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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你可以积极与学校协商,学校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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