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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交的首付、夫妻互相担保、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一直是男方父母还贷、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么

离婚 2017-10-16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欢迎来电咨询。
  • 不属于,如果是男方父母交的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 不属于,如果是男方父母交的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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