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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宝宝产假到期又请一个月病假高血压属于慢性病之后可能还是不能去上班但是公司不能在给我批假了说我这是慢性病说是因为我自身原因不能去上班如果继续请假可能会解雇我请问我可以被解雇吗海在哺乳期如果解雇可以拿到失业金吗

其他 2020-02-02 02: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哺乳期内被解雇怎么赔偿解答如下: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哺乳期内被解雇怎么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 晚育假增加15天;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  关于产假到期请假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员工休产假,在产假结束之后,员工就应该到公司上班。不能上班者需要到公司请假。如果员工无故未到公司上班,那么就是属于旷工行为。根据企业的管理规定,连续旷工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般连续旷工三天,单位会将员工辞退。  2、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员工,如果有存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条款,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该员工,并且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结清工资即可。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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