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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了合同时间为:2017年08月09日到17年12月31日,试用期3个月,现在上班2个月10天,公司要搬去深圳总部,把我这边的分公司撤了,而且我面试的时候,面试人员非常清楚的和我说了,我这个岗位不用去总部的,我上班期间没有一次的,迟到,早退,请假。工作量一直很大,现在我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赔偿金,公司一直说我没有转正,拒绝补偿。公司没有把合同给我一份,老板娘把两份合同都拿走了。请问我该怎么拿起相关法律条规保护自己,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地工作,我很无奈,很无助。非常感谢为我提供解答的各位。谢谢!

其他 2017-10-19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你签的是什么合同?总共不过5个月,按照法律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的,你的试用期三个月是无效的。 2.你既然手里都没有合同,那你就主张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但是你要保存好如工作牌,考勤记录等等证据。 3.因公司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去经济补偿金,你才干了两个月,最多给你算半个月的工资。 你可以先去人力资源站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追问】我试用期期间,工作得到领导很高认可,因为公司的原因要搬到深圳,就辞退我,是公司的问题!试用期定3个月是不合劳动法的,相当于在劳动法上,我是正式员工了!公司现在咬死我是试用期,一分不给赔偿!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公司赔偿!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我想维护自己!谢谢
    【回答】你要赔偿就要走法律途径,首先就是同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就只好申请仲裁。
  • 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 您好,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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