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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五个多月了,他是来家里的上门女婿,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净身出户,男方什么都不要我们双方协商签字了,现在男方后悔起诉了想要一个孩子怎么办,孩子能判给他吗?两个女儿一个18一个13都不愿意跟他,儿子9周岁,也不跟他,他现在就想要儿子,哪个孩子我也不愿意给他,而且他来是上门女婿,儿子本来又是撑起门户的,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29 23:0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 建议双方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可根据法院判决确定。
  • 有希望保住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请律师应诉
  • 一般不会判决给他的
    【追问】刘律师你好!但是他现在已经起诉了,而且我咨询了一下事务所,人家说我们的协议够半年才生效的是怎么回事?我们一共四个孩子但是那个孩子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他把孩子户口上在了他四川老家,然后现在这三个孩子他还想要一个,可我都不想给,我能赢吗
    【回答】可以的,与我联系,帮你处理。
    【追问】费用是多少啊刘律师
    【回答】律师费,保定市里一般是4000元。
  • 一般不会判决给他
  •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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