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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朋友打算离婚。还请律师朋友给点建议。女方结婚十多年没有孩子,让男方看病都不看。说领养个孩子也不领。结婚十年没有给过零花钱,女方一点存款都没有,吃喝都是在妈妈家。买的车写男方爸爸的名字,有了钱存男方父母身上。现在女方准备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身份证都遗留在男方,都不给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7-10-24 06: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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