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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被抓,现在人在看守所关了33天,案子已经移交到检查院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20-06-20 19: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可以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 您好,可以,现在是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 情况下还难以取保
  • 委托律师罪轻辩护
  •   盗窃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具体要根据案件侦查情况,侦查完毕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于逮捕,在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只要符合逮捕条件,不一定侦查完毕就可以逮捕。在法定期间不能移送审查的可以申请延长侦查期限。所以一切要看案件进展情况
  • 要看具体情况,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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