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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老一辈的土地上建房子,没有现在的宅基证,只有老一辈的文书,上面标明土地所拥有的面积,并盖有以前乡里的章,并带有林木所有证一份,是不是具有土地所使用权?土地管理局不认可文书,土地管理局并要求每平方缴纳30元的土地非法使用费用,并不提文书换现代的宅基证,是不是属于违法?现在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1-07-23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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