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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入室强奸未遂造成轻伤害报警后住进医院,第二天犯罪嫌疑人又带了一把菜刀上医院找受害人正赶上警察在录口供将其抓获。请问犯罪嫌疑人是两个罪名吗?能判几年?谢谢!

刑事辩护 2017-10-26 09: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强奸时进行的故意伤害,是被包含在强奸罪中的。该犯罪行为结束后嫌疑人又到医院试图伤害受害人,是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的未遂犯的。
    【追问】是两项罪名吗?谢谢
    【回答】是两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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