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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今天被辞退,不给结工资。打电话报警没用打电话给劳动局也不管。我想问下这事谁管

其他 2020-06-08 18:4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付律师做如下解答: 1、首先,明确你与单位发生争议的诉求是什么:没签订合同,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缴纳社会保险,农业的可以要补偿,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另可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解除,要补偿金。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需要搜集单位辞退你的证据。未休年假,单位需要给付你未休年假工资。 2、其次,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李四经理,我张三在海达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有了以上证据后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该事件,当然你也可以去人保局的仲裁科去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等诉求,你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欠薪和劳动关系等证据、仲裁申请书3份; 4、如果你不会写申请书等,也可以及时跟我们联系,律师可以代写文书、代为出庭。付律师团队,专办疑难劳动争议案例。另外仲裁程序属于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是必经阶段,建议仲裁过程中打好基础,否则一旦涉及司法阶段,不好把控官司。一般经历仲裁立案--开庭陈述举证--裁决,建议谨慎处理。
  • 您好,如用人单位涉嫌非法辞退,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劳动纠纷,向劳动部门投诉,
  • 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有希望拿到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会承担责任。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以后万一发生争议,企业就处于不利地位。
    对企业来说,碰到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或者干脆不要,或者晓之以理,说服员工依法参保。让员工写“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之类书面申请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 您好!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欢迎详询!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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