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户口是渝北区的,老公户口是四川的,可以在江北区办离婚吗?

离婚 2017-11-01 1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不可以的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若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去拿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如果想在江北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你老公在江北区居住满一年的条件。
  • 协议离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你好。只能在渝北或者四川协议离婚
  • 居住在江北可以在江北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