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儿子现居住的房子是2001年我与前夫结婚时其父母一次性支付购买的,房产证上有前夫的父亲、前夫二人名字。2011年我与前夫离婚时,前夫单方面写下书面文书并签字同意此房归儿子所有(儿子现年14周岁,属未成年人),至今一直未办理任何添加名字或公证的手续。今年刚得知,前夫再婚并生有一女。目前这种情况,我应采取何种方式与途径来维护儿子的权益,确保儿子为此套房屋唯一的合法产权人。

其他 2017-11-01 12: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您前夫所写的文书属于赠与合同,但是该赠与应当经过前夫父亲的同意,否则是难以生效的
  • 前夫只是赠与自己的一部分份额,而且未真正加名之前,赠与可以撤销。
    【追问】现在前夫和他父母同意让我儿子加名字,后续应该怎么操作,可以确保儿子最大权益
    【回答】既然同意加名就需要尽快办理。
    【追问】未成年人在房产证上加名,是走什么流程,小孩要亲自前往现场吗?是否要公证?
    【回答】你要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 建议尽快履行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主张加名字。
  • 前夫只是赠与自己的一部分份额,而且未真正加名之前,赠与可以撤销。
  • 可以起诉要求前夫的份额转让,前夫父亲没同意他的份额没法起诉,任涌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追问】现在前夫和他父母同意让我儿子加名字,后续应该怎么操作,可以确保儿子最大权益
    【回答】可以聘请律师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