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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三个月,公司没有给签劳动合同,离职前已经提前一个多星期提交离职申请了,老板啥也没说,我以为可以离职了,后面老板打电话给我,说我矿工,还不给我上个月的工资,还说要起诉我,我改怎么办呢?谢谢?

其他 2017-11-03 17: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用担心,公司起诉你没有不给你工资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相反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发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该公司上班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该公司支付后两个月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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