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被占用的土地可以要求按国家标准补偿吗?政府交通路征用的补偿金我们可以用什么渠道要回?问题详情: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秀水村,由一企业帮扶搞乡村旅游开发,村委及区街道办要求村民土地必须无条件入股,政府交通局修路征用的土地补偿也由村委领取,不给被征地的村民,在没有签任何协议之前就动工挖掘改变土地用途及土地面貌(修路,建房,建旅游景区)说是可以村民自治,怎样都可以,请问我们土地可以不入股,被占用的土地可以要求按国家标准补偿吗?政府交通路征用的补偿金我们可以用什么渠道要回?他们这样做违法吗?2017-11-0409:43:11贵州-安顺

征地补偿 2017-11-06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土地被占有是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补偿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由于您个人的力量有限,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要回补偿款。除此之外,建议您关注征收部门有无征收公告、如有拍照留证。如果不合理最好不要签署任何征收补偿协议。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建议您发起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问您提供权威解答。
  • 您好,全国是没有统一补偿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补偿是要签协议的,您可以根据协议起诉要求补偿金。 您好,做法是违法的。建议您来电详细咨询。
  • 被占用的土地可以要求按当地标准补偿
  • 您好,这样是违法的,建议电话详细说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