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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我替朋友在信用社用我的名字贷款5万元,当时我照了相,签了字,但是什么时候拿到钱我根本不知道,我也没有拿钱,也没有把钱打到我的账户上,这个朋友和信用社的职员变现的把钱拿走了,这个朋友一直没有还信用社的贷款,他也不还钱了,信用社的贷款我有全力不还吗?

银行 2017-11-09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的,一码归一码,从贷款角度讲你属于贷款人,当然这个钱你需要还,你和你朋友之间又是一个借款关系,这个你是可以向你朋友主张的。不够这个时间是一个大的问题。因为已经有六年之久了。
  • 原则上你要好人做到底,承担还款责任。
  • 您好,这种情况因为形式上是以您的名义贷款的,建议您先还,然后要求朋友帮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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