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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别人单位的已购公房,现这个单位说我的住房性质已经是商品房,要向我收取物业费,请问他们有权力收取物业费吗?没有发票,不签合同,只有收据,而且很贵。

物业管理合同 2011-07-25 17: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朋友: 若你们这个小区就是委托了这家物业管理,你就要交物业费。当然前提是要签合同,否则如何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即我既然交了物业费,你应该为我服哪些务;如果你觉得太贵,可以向你们的业主委员会反映。这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或者大家决定炒了这家物业公司,换一家价廉服务到位的物业公司来管理。
  • 如果是商品房就有权收,不给发票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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