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老婆七年前未婚生一个女儿。分手了归男方,现在我们结婚了,都是初婚,我没有孩子,请问我们生的第一个孩子算超生吗,可以领到准生证吗,需要罚款吗,我跟我老婆都是汕头潮阳区的

离婚 2017-11-10 08: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不属于超生。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