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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有个朋友的朋友从我借了两万块钱,当时他给我打个欠条说一个月就给到现在还没给。最近我的得知他在欠条上签的名字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他哥哥的名字。我去找他还不承认他欠我钱。我该怎么办?谢谢好心律师帮忙解答

其他 2017-11-09 16: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你好,一般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方又不承认借款行为,很难予以维权。
  • 可以录音,保留证据,有银行转帐记录的话可以调银行转帐记录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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