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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李默在班里因为不给对方同学扔他用完的废纸而遭到其殴打,掐脖子至脖子青紫,挠破脸皮,用铁棍子打胳膊至红肿,还威胁李默不能告诉老师家长否则废了他,伙同其它同学共三人将李默围在角落强制给脸上贴创可贴不让李默去上课。而班里老师一天上课任何一个任课老师都没发现李默同学异样,直至傍晚班主任发现,打人的学生家长强势的不给李默看伤,老师含糊其辞不想解决,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对方同学负责给李默看伤,并且道歉,如果不行是不是可以报警或是起诉他,对于这种情况学校有没有责任给予解决,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老师有没有责任

其他 2017-11-10 15: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协商解决,,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孩子多大,伤成什么样子,建议先报警
    【追问】律师您好,双方初中生十四五岁,检查下都是皮外伤,不过对方家长态度恶劣,助长孩子这种嚣张跋扈,老师也是推卸责任说这是双方父母的事,你们自己协商,不愿意管,像这种学生住校在校期间发生事情学校和老师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回答】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学校有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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