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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6月份去这个单位上的班。老板拖欠工资,然后10月10号让我离职,我同意了,他说11号发我工资。可是以他以往的习惯,是不可能的,他以前的员工都是不开支到最后拿手机。而且比正常的价格还要高几百。你跟他联系,他也不说不给你开,他就说等一会,请问我能有什么办法吗?40天的工资2660,谢谢你们,谁能帮帮我,该怎么去解决这件事情。

其他 2017-11-13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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