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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工厂打工,因为老板的过失,我的一个大拇指被压断了半节,后被评6级。

其他 2009-04-08 14: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 应根据本人工资计算! 北京律师祝永根
  • 你好!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工资,60%的月工资伤残津贴。自愿离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伤残补助金:14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时:25个月平均工资。
  • 赔偿项目有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详情建议找律师面谈或电话咨询。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1-10级对应为:24-6个月本人工资(每级相差2个月); 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70%、60%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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