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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四个半月,我跟老公都想离婚,请问律师抚养费生活费以及孩子出生怎么判

离婚 2017-11-18 15: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支付至子女成年时止。
  • 孩子出生后,以孩子的实际必要花费要求抚养费
  • 都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 可以协议离。 协商不成的,可以女方起诉离。
  • 向法院起诉...
  • 有无财产分割?
  • 有无财产分割?你要提出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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