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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孩子的父亲,因为离婚了,所以我带着孩子生过,女方又结婚了,但是要看孩子,我怕孩子在对方家里影响不好可以不让看么

离婚 2017-11-21 09: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所以,孩子的母亲有探视权,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另一方探视权。
    【追问】我可以拒绝他把孩子领她家里去么,他已经结婚了修
  • 对方有探视权,建议双方协商沟通探视时间和方式。
    【追问】我可以拒绝他把孩子领她家里去么,他已经结婚了
  • 你好,需要有探视权。
    【追问】具体一点行么,就是我不想让女方看孩子怕影响不好,能不能不让看
  •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调解决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 你好,对方有探视权的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不可以拒绝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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