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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十二月份我结婚了,但因为感情不和一个月前我离开了那个家,我们之间没有结婚证而他也不到结婚年龄。现在他们男方说在此过程中他们共花了六万元,现在我又走了,而我这边并没有得到那么多,现金只花了一万多。他们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并要我女方赔偿他们损失费两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这八万块前吗?应该怎么办? 离婚也是男方先提出来的,只是当时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又反悔了。。。。。

诉讼 2009-04-09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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