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994年曾是深圳xx公司属下的厂员工。当时公司发行了内部股说是既将上市发行。配给我们仨人每人3000股共9000股。1.3圆一股。没有一次分红派息。大概xx公司97年左右说是破产了。当时我听到消息曾去过公司总部但已人去楼空。深圳xx还有地产在那。比如xx大厦。梅林的xx花园之类的。也有原xx的人员在那管理。我拿不拿的回来我的本金?能不能追回我这么多年的损失?

金融证券 2009-04-08 11: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企业无权私自售股,属违法行为,如其真卷钱逃跑当属集资诈骗。你应尽早采取法律手段收回自己的资金,如果晚了真可能人去楼空了,趁着其还有财产抓紧时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