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两个都是外地的,怎么办理离婚,也是双方同意

离婚 2019-04-23 23:5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双方同意离婚有二种方式可以处理,一是回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方式如果一方能证明在本地生活一年以上的(包括居住证、出租屋登记等),可以就在当地法院起诉后调解离婚,时间也比较快,也不用花费回老家的路费和受到家人的干扰。
  • 你好,在异地需要到一方有居住证的法院起诉离婚。关于您的个案,欢迎来电咨询。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有居住证或证明可以在居住地办,如需律师代办联系我
  • 如果有一方在深圳常住,另一方可在深圳起诉离婚
  •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起诉离婚需准备好诉讼材料到法院提交起诉。离婚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建议处理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以免利益受损。
  • 有超过一年的居住证不
  • 您好,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协商解决,在异地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或者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异地可以诉讼离婚
  • 可以回婚姻登记地离婚,或者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