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2008年在大学租了一处门头,租期为3年房租不变,每年11000元。我已交一年的房租。当时老板没有向我说明不能卖糕点,学校以不让卖糕点为由不让我经营。问谁负责任?合同中有这么一条;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可因终止合同。问学校的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可抗拒的力量?

调解 2009-04-08 23: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