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10年9月15日生一男孩,产假是2010年8月16日--2011年1月1日(工资不足)。 公司要求2010年11月1日上班,我以产假没到为由没去上班,我2010年12月31去公司销假上班,公司以没有工作岗位要我再休45天(没有工资),春节过了后再去上班。 我小孩才8个半月(2011年6月3日)公司就提出解雇我,我请问公司要怎样赔偿我!谢谢!

其他 2011-07-28 1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