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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婆感情彻底破裂,终于对簿公堂 从2005.2.6结婚到现在要离婚,双方没有子女及债务,债权。这期间,财产一直由女方管理,对女方工资账目不清楚。我的父亲买房,我俩支付房款55000元。 我现在所有的财产,存折8万,工资卡16800元,女方工资卡不清楚。从今年过完年就处于分居状态,在分居期间,女方把存折8万元(第一次拿走65000元,第二次拿走15000元),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拿走。 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双方无过错。女方要经济补偿,因为双方生育上都有一些问题,治疗好几年,还是没有孩子,女方做过一次人工受精,第二次做人工受精时,中途改作试管婴儿。说对身体有损害,以此为要求。 我想问,她的这种要求法院支持吗?对于被她转移走的存折及工资卡上的现金,再去除我父亲买房时的55000元后,我要求平分,法院支持吗?我要求她提供她自己的工资卡现金的出入情况,法院支持吗?

离婚 2011-07-28 20: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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