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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河南(有一套二手房,有按揭还款。)不知道在买房子有影响的情况下,交了1W定金,没交首付,签预售协议时日已到,自己查征信,结果到第二天才能显示,置业也答应,我这情况是按首套房(有录音证据),于是我就签了预约协议,上面也写的按揭7,首付3,(这不是单方面我没有查征信的错误)我怕有变,于是就想要回1W定金,开发商不给,本身没交首付前,他们就说定金退不了,现在情况新引进北京银行可以走3成不看征信,(我还确定过了,确实不看征信。看房管局备案合同上显示几套。)我就妥协交了首付3成。开发商现在拖了1个月,到现在,置业告诉我说,北京银行走不了了,说是开发商财务和北京银行没有沟通好,可能要走别的银行。做好补交首付的准备,这不就意味着要从签草签合同,现在导致,没钱补交首付了。想让开发商自己找银行去。不然就退全部首付。现在求问,全部首付能退吗,草签合同上显示违约条例写的是(除不可抗力外,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条方式处理,第一条1,逾期在30天内,买受人向卖受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没有提及从新签订草签合同违约。

离婚 2019-10-30 00: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方变更合同约定,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建议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买房逾期付款要付哪些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人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不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  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2、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3、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
  •   买房逾期付款要交违约金吗,  买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缴纳要交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买房逾期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条款,违约后就需要缴纳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3)双方另地约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  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  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  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  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拒交购房款呢?其实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卖房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
  •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追问】起诉能要回来嚒?我感觉开发商在坑我啊
  • 要看合同约定
  • 你要求干什么?
    【追问】说了麽,能退回全部交的钱吗、 首付定金。
  • 你是要退全部首付吗
    【追问】对是的,如果他们给我找不到 按3成的银行,想全部退回交纳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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