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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在一起有个私生子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2-03 11:5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嫌重婚罪。处理方法根据你想挽救婚姻还是想离婚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考量。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方案等。
  • 一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 1.非婚生子女上户前需要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2.然后孩子的母亲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社会抚养费缴费证明,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3.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上户口。
    4.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 1.可能涉嫌的是重婚罪,但构成条件是:有私生子的一方与人在外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他们又领了结婚证。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如果只是生了私生子,却没有再领结婚证、也没有与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不涉嫌犯罪,只是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离婚时少分对方财产,其他的不好要求。
  • 1、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上户口的权利,需要有出生证明、部门地区需要缴纳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情况为准;
    2、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4、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也可以协商处理。
  • 你好,你们双方一起抚养,
  • 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涉嫌重婚罪,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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