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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工厂干了近四年,我今年的10月17号工厂因给我调换工作,我不愿意接受就急辞工,按照公司流程辞职了,交接完工作,并扣除了30%工资,公司规定,辞工需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我离职后,公司说我这边有些东西没还给客户,因此不发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适么?

其他 2017-12-16 16: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合适,也不合法。首先工厂不能扣30%工资。也不能推迟一个月发工资。公司的规定也要合法,不合法的公司规定无效。你的辞职是可以和公司要求补偿金的。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我建议你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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