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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用卡借给一个朋友,她三个月没有还款,欠了6000多,但是今天银行给我打电话说一共欠了6万,在不还就起诉我,我问了银行怎么欠这么多,她说有一个e招待小额贷款,我本人从来没有办过这个,她未经我本人允许就办理贷款,还欠钱不还,我可不可以起诉他,我应该怎么办?怎么贷的款我跟疑问?又没有我本人签字没有我身份证什么都没有怎么办的?

其他 2017-12-04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不是你本人办理的。没有法律效力。
    【追问】什么意思啊?律师,你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吗
    【回答】可以加我微信具体咨询。
  • 你好,还款后向其追偿,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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