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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曾因精神病住院治疗,后经介绍与女方结婚(婚前告知男方情况)并生一子,女方没有工作。婚后男方父母一直和他们两人生活在一起,并一直承担生活的基本所有必要开销和孩子养育的一些费用。生活10年后,女方有外遇,经常和男方父母因为生活小事吵架、大闹,但并不主动提出离婚。女方现已有几个月没有回家居住。男方父母怎样才能合法成为男方的第一监护人?是和居委会联系还是和单位联系,还是通过法律渠道?这个程序怎么走呢?谢谢!

离婚 2011-07-30 2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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