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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2009年北卷入一起故意杀人案,案发过程中,孩子多次阻止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并明确表示自己不动手,但被人以生命威胁,为了自保,不得已动了手,他在案发时所有阻止行为在公安和一审均有供述,并有其他同案犯的证词。请问我的孩子该咋判?

刑事辩护 2011-07-31 14: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案件现在是否已经生效判决?判处的刑罚是什么? 2、如果案件存在事实认定方面的错误,可以申诉; 3、细节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 你的孩子属于胁从犯,应该是减轻或免除处罚
  • 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主要从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分析。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孩子应当是被胁迫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依你所述,你的孩子属于胁从犯,应该是减轻或免除处罚;既然在法庭上已经有相应证据,相信会得到公证判处。
  • 你孩子不是主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你好! 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及时请律师介入以维护合法权益!
  • 按你所述,您孩子应该是被胁迫实施犯罪,刑法28条明确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欢迎来电咨询
  • 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一定就是主犯。您孩子应该是被胁迫实施犯罪,刑法28条明确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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