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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妻子4个月没有与我行夫妻之礼,导致2017年9月出轨,一夜情,被妻子发现,现妻子以我出轨及我父母与其感情不和为由,想起诉我离婚。我不想离婚,因为儿子才10岁,我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想挽回这段婚姻。可是妻子就想跟我协议离婚,我不签字,想起诉我,我该如何面对?财产分割:1、我父母有一栋老房子,产权是我父亲的名字,因我儿子上学,我父亲将他的房子更成了我儿子的名字,在产权处以买卖的形式过的户,买卖金额1元钱。现在我儿子10岁,这个房子到底归谁?2、我和妻子住的《美丽家园》一套房子,是当时我父亲管我岳父借款5万元付的首付,还贷和装修都是我父亲花的钱。当时这5万元打有借条,期间我父亲还了岳父2万元,有银行转账小票为证。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这套房子如何判别?3、2015年我父母给我和妻子拿首付12.7万购买了《帝景豪庭》高层小区的一套房子,贷款由我和妻子一起偿还,到目前为止还在还贷中。这个房子的产权证上是我和妻子的名字,这套房子如何分割?4、车子:2012年我父亲给我出了6.5万元首付买了一辆长城H6汽车,贷款是由我还的。目前已经换完贷款。车子如何分割?

离婚 2017-12-17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 如果单方起诉离婚,两次可判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债务也共同分担。具体可致电或微信(同手机号)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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