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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商铺合同中,乙方已签字盖章,甲方因经理不在未签字盖章,且甲方要求乙方签合同前付清一季度租金及押金。但乙方了解到同一公司下其他租户都有免租期和装修期,故乙方要求享受装修期。甲方在叫乙方签合同时,并未提及有装修期这回事,现双方协商不下,甲方表示可以退还租金,但押金不退。乙方是签合同当天晚上提出这个问题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退还押金吗?

其他 2017-12-17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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