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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签字的借条,借款人注明还款日期,同时写明如有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本息还清为止。此担保人在三年之内承担连带责任有效吗?

其他 2020-02-07 15: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仅有签字还是怎么回事,首先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是什么情况,总共借多少钱,你是担保人还是,中间有几个时间点要注意,详细情况你可以来电先把借款核实清楚, 然后具体分析
  •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请问是否发什么了什么纠纷呢?具体发生了什么可以随时来电我帮助你详细分析,希望可以i帮助你,来电免费
  • 您好,协议是有效的,请问您具体是发生了什么纠纷,对方是拒绝还款吗?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方便我为您及时解答!
  •   担保的有效期限如下,过了这个有效期后,债务人可以追讨债务。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 您好,协议是有效的。请问你现在遇到什么纠纷?是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地交流指导,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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