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情况如下:2003年老婆突发死亡,三个小孩,老一二是女的,老三是男孩。房子是99年建成一直未办房产证,现要求办理个人房产证,房产局说老婆财产要公证两个女儿同意办理。我真的感到不合理,人死后这么多年了还有财产分割权吗?女儿出嫁还要干涉娘家的财产吗?本来农民的我一个人在城里赚钱建房,老婆住下乡,难道自己创业还要干涉,房产局变向收取公证费吧?

调解 2011-08-02 2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