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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和他前女友是在07年一起支付的房子的首付,但是户主是我男朋友的名字,贷款一直也是我男朋友再还,08年他们举办的结婚典礼,但是没有登记,但是因为那个女孩经常不回家,所以他们分手了,但是那个女孩的所有东西都在那个房子里一直不拿走,在我跟他相处的时候他就说,他们俩个已经谈完了,就等那个女孩有时间回来取东西,但是那个女孩隔三差五就给他打电话说回来取东西,但是一直不回来,现在又打电话要钱,就是不给钱就不搬东西,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我应该怎么办,还有房子怎么处理。现在没有人能证明那个女孩拿过钱 只有我男朋友能证明 而且首付那个女孩拿了3万 现在要10万,我想问问合理吗

争议解决 2011-08-14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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