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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当家哥的老舅,由于跟前无儿无女,在过世后有我哥家处理后事,并以一副棺材板和偿还绝分款为条件,将其老舅的房产2间土房和其所属物卖给我爷爷(现已去世,现有其后人——我哥作证),因我爷爷有自己的房产,该房一直作为库房使用,后来由于土房年久失修,坍塌后再没有翻建,失去原貌,成为平地,院内的几棵杨树也于20年前砍伐后做了木材使用,现在我村因公路占地赔款,我们还能得到该土地所属的权益吗?

调解 2009-04-12 09: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能,因为你哥哥不是继承人也不属于遗赠人,因此,他当时卖给你爷爷的土地是无效的,所以你们不能得到该土地所属的权益。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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