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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份,我与借款人A发生债务,通过银行转账给她女儿B,当时B在国外读研究生,由A出具借条,借款期限为2014年8月31日,其后,A一直未还款,2014年12月2日,A和A老公C在朋友的调解下,协议分期还款,还款期限为2017年4月30日,现在2017年底了,100万的借款一共还了7万。请问,我现在起诉,可以将ABC三人一起起诉吗?

银行 2017-12-28 09: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AC两人,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哪一方向外面借款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至于她女儿只是A指定的收款人,不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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