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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各位大律师们 我亲人闯红灯被撞 请问让对方赔偿合理不?

其他 2017-12-28 11: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交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许多条例中有一个相同的内容: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等等也就是说任何时候机动车都有次要责任,另外就是“无责”情况下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可达二、三万。
  • 闯红灯的责任较大,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分析,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开车撞了闯红灯的人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因为没有违章,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由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赔,由于本人或第三方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赔。所有被归为不可控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赔,比如药驾,醉驾,毒驾。
  • 根据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主张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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