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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邯郸市复兴区某一居民楼二层,现楼下准备开饭店,已将楼房的承重墙给拆除,将危机众多居民的安全。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居民楼下是否可以开饭店,我们又该找什么部门来给予解决?

其他 2011-08-10 10: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取得居民同意是可以的
  • 你们不同意不可以。 可以向物业、房产管理部门、工商管理等部门反应解决, 如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 不可以开饭店,会扰民的,一是噪音二是气味儿,侵犯了相邻居民的居住权。是谁的房子你们可以找他们,也可到市环保部门举报他,或到法院起诉他
  •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凡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所在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住改商的证明文件,这是办理住改商注册登记的必经手续。 如果未经相关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并且危及到了楼房的安全,你们可以找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可以依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停业。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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