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后怀孕但因感情原因不和,女方要求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不签字打胎。这种情况私自打胎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7-12-29 1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要或不要生孩子是属于女方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男方签字。
  • 您好,生不生孩子是您自己的权利,不需要男方一定同意。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达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进行谈判的,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我们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是否生育小孩子是女方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经济赔偿,否则一般不会有经济赔偿,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男方无权要求退还彩礼,嫁妆由双方协商解决,离婚协议书要看双方是否以此办理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以此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因此,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