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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八岁,在学校被同学家长给打了,未构成轻伤,可以追究他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7-12-29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民事赔偿上,家长还是负主要责任  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你好,协商不成的情况,何不选择走法律途径。
  • 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在学校打的,若学校有过错的话也应当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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